2007年1月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害怕“有狼”就不准“养羊”?
彭联联

  岁末年初,各地纷纷出台禁令,以防止官员们利用传统习俗牟取钱财,滋生腐败。但有的禁令不仅“打狼”,而且还不准“养羊”,则不免荒唐可笑。比如,吉林省规定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,参加婚庆的人员应严格限定在亲友范围,不得邀请与本人履行职务有关系的人参加。
  不区分正常交往和腐败恶习,“一刀切”地以禁令干涉,实际上是管理部门的一种“懒政”,它没有解决问题的根本——限制权力。只要权力不被监督,腐败还是会以各种形式发生。